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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圈养肉狗的经验,都有什么呢?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1-05 17:43   点击:18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规模化圈养肉狗的经验,都有什么呢?

在农村饲养肉狗,不能扰民,要保护环境。家庭饲养肉狗,圈舍应选择在相对偏僻安静的地方,应尽量不选择农村人口密集的地方。狗在饥饿时、打斗时、春时、安静时都要大声吠叫,以免引起村民的反感,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

大规模养殖肉狗,会产生大量的排泄物污水,必须做好管理,污水不能横流,气味难闻,影响农村公共卫生。因此,农村饲养肉狗一定要加强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肉狗日常的疾病防治和寄生虫灭杀,做到消毒无死角,是日常的常规工作,必须抓紧抓好。只有这样,肉狗的疾病和寄生虫被消灭了,不仅保证了农村人的环境卫生和身体健康,也保证了狗肉的食用安全。

对大群圈养的狗肉要选择合适的养殖地,方便养殖,养殖场要远离村庄,鼓励周边群众,选择合适的狗种,对狗肉定期做疫苗病毒防治,给狗肉的食物选择,一般饲养狗肉的都是固定的大型学校、医院、食堂,用食堂收费的材料喂狗,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成本。犬舍内设品种犬舍、种犬舍、幼犬舍、繁殖犬舍,以及病犬隔离室、医疗室、饮料室和办公室。犬舍地面最好用水泥铺设,并向外有一定坡度。每排犬舍前都有一条排水沟,以便冲洗粪便,保持地面干燥和卫生。

作为一个新的特种养殖项目,肉狗的规模化养殖有着与其他动物不同的特点和养殖方式。只有充分利用狗的特殊生活习性,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采用科学的养殖和管理技术,才能保证肉狗的快速成长。犬的适应性很强,对圈舍要求不太高,对刚开始饲养的新品种肉狗,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圈舍条件,如猪舍、羊舍等稍作改造即可养犬。新建犬舍,应选择环境安静、高燥、远离污染、便于运输和销售的地方。

大规模养殖肉狗,会产生大量的排泄物污水,必须做好管理,污水不能横流,气味难闻,影响农村公共卫生。因此,农村饲养肉狗一定要加强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肉狗日常的疾病防治和寄生虫灭杀,做到消毒无死角,是日常的常规工作,必须抓紧抓好。只有这样,肉狗的疾病和寄生虫被消灭了,不仅保证了农村人的环境卫生和身体健康,也保证了狗肉的食用安全。

在养殖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优质的品种,然后也应该选择合适的场地,要及时的进行喂养,要选择有营养的食物进行喂养,还需要保证通风的问题,要注意预防病害,要定期的打扫养殖场地,要做好消毒的工作。

环境要非常好,经常给它洗澡,避免感染病毒和细菌,饮食上要非常的健康,可以给它吃一些保健品,保证它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二、肉狗易养为什么没有普及大面积养殖?

是因为目前肉价低,吃狗肉的人有限,养殖利润低。而且规模养殖难度大,养多了爱打架致死,管理不善容易伤人惹巨大麻烦。而且,狗也爱发狗瘟,患狂犬病(而且该疫苗又很贵),……哪里像你认为的散养一两只那么容易养殖啊?

三、养殖狗厂如何办理

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许可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许可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选址、布局地理方位图;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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