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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工厂化养殖成功案例(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0-15 00:12   点击:278  编辑:宋雪   手机版

1. 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国家现在出台了一系列,对沿海地带渔民,养殖海产渔民有了一定的政府资金补贴扶持现在我就为大家分享几点。说说现下吧,2019年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消息显示:2018年我国水产养殖总产量超过5000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78%以上,是世界上唯一养殖水产品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主要渔业国家。

农业农村部渔业局局长张显良介绍,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向好,连续六年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9%以上。市场例行监测合格率也由2013年的94.4%提高到2018年的97.1%,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另据2018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24761.22亿元,其中渔业产值12313.85亿元、渔业工业和建筑业产值5666.62亿元、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6780.76亿元。渔业产值中,海洋捕捞产值1987.65亿元,海水养殖产值3307.40亿元,淡水捕捞产值461.75亿元,淡水养殖产值5876.25亿元,水产苗种产值680.8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为解决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2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550个以上,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700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达到5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我国水产养殖行业迎来政策利好!!!惠及民生。非常的好。我表示个个人非常赞赏国家这种惠及民生的好政策高度赞赏。

2. 海水养殖循环水处理新技术

养殖尾水的处理主要存在于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模式中,其处理核心是基于生物接触氧化法的转氨作用,利用硝化细菌在有氧条件下将氨氮和亚硝酸氮转化为硝酸氮。

水处理的效率与硝化细菌附着基的材质、性状及其附着细菌的菌种、密度极度相关。

在部分尾水处理技术较好的养殖系统中,尾水的重复利用率能达到90%以上。现有养殖尾水处理系统中的硝化细菌和反硝化细菌是依靠自然选择、自然生长的,菌种、菌密度以及生长条件均无选择性,且硝化及反硝化过程没有清晰的分界线,处理工艺不清,硝化及反硝化效率低下,要求体积较大的微生物附着基,从而提高了水处理的成本。

3. 海水工厂化高效养殖体系构建工程技术

工厂化养鱼又称工业化养鱼,是近年来世界上蓬勃发展起来的一门养鱼新技术.与传统的天然水面养鱼或池塘养鱼不同,它是让鱼类在人工建造的鱼池中(一般为水泥,砖,石结构)。

通过加高水温,机械增氧,自动控制调节水的各种条件等,并经过人工投喂颗粒饵料的办法,使鱼的放养密度加大,生长加快.用这种方法可以把池塘养鱼的周期由二,三年缩短到三,四个月.以三个月为一个养殖周期计算,一年可以收获鲜鱼三到四次,亩产鲜鱼可达几万斤以上,甚至超过 对海水工厂化养殖牙鲆。

4. 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是大棚养殖吗

海水养殖热泵系统,主要是用来水体保温的,可以用于海产品的大棚养殖,养殖水体的升温、降温、保温,以及农畜养殖大棚的采暖制冷等。

可以有效提高海产养殖的成活率,温度调节很稳定,机组的效率高,节能无污染。

5. 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投资

大部分都在沿海城市,以山东,河北,辽宁等沿海省的养殖场居多,例如:

1、天津滨海新区建成的超大型全封闭工厂化内循环海水养殖基地2、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3、辽宁军库海水养殖基地

海水养殖产品种类包括:

1、利用海水围塘、滩涂、港湾和近海,对鱼、虾、蟹、贝(包括珍珠)、藻类、海参等海生经济动植物进行养成;

2、海水育苗场对各种海水动植物苗种进行繁殖和保苗;

3、近海牧场的增养殖(如放流、移植、人工渔礁、气泡幕或微电流围网养殖、大型抗风浪网箱养殖等);

4、优质苗种基因的保护和选育、病虫害防治、环境污染、营养饵料研究、养殖设施改造以及计算机自动养殖控制技术等。

6. 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虾

基围虾现在很少有人养的啦,兄弟。

主要还是因为生长周期长(大半年),产量低(亩产200-400斤,2016年真实数据),风险比较大。你不如考虑一下南美白对虾,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出一轮,纯利润可以达到50-60%,很可观的。大棚养殖主要就是可以避开下雨、温差这些不利的条件,对于任何对虾的养殖肯定都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在水产论坛上了解一下哈。

7. 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

甲鱼如何工厂化饲养,有哪些具体要求,养殖经验介绍

甲鱼是一种很传统的美食,食用甲鱼的历史很悠久了,而且这种动物在我国的分布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现在的养殖面积也非常的大了,普遍的养殖模式都是池塘养殖,但是也有进行工厂化养殖的,这样的规模就比较的大了,而且也有着更高的饲养收益。那么甲鱼如何进行工厂模式养殖呢,有什么样的要求呢?

我们都知道,甲鱼在野外环境中生存的时候,会在温度较低的时候存在冬眠的习惯,所以这对于养殖效果就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现在非常流行的就是使用人工的方式来控制温度,然后让它不会进入到冬眠模式,就可以减少养殖存在的损失了。而且进行了温度控制之后,甲鱼的养殖也更加方便管理,效益的提升很显著。

进行工厂化养殖,首先就需要使用保温措施来控制温度,因为这对于甲鱼的生长影响是最大的,温度的变化它非常的敏感。目前可以使用各种方式来进行温度控制,比如使用地热、工厂热等等方式来加热室内温度,达到适合甲鱼养殖生存的水平,就可以让甲鱼的生长速度更快了。同时室内的设计也要合理,需要保证温度的波动在合理的范围内,如果温度波动较大,特别是白天和夜间的变化很大,就会让甲鱼的生长受到抑制,甚至可能会出现一些疾病。

甲鱼池的设置也很关键,需要保证可以更好的采光,同时还需要方便调节水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在饲养的过程中,顶棚最好是使用透光的材料来制造,这样就可以适当的节省加温的成本,而且还可以达到杀灭细菌的作用。同时甲鱼自身就具有晒太阳的习惯,有了日光之后,它的生长速度更快,并且质量也更好一些。所以设计顶棚的时候,一定不要用全封闭的模式。

考虑到成本的问题,如果是使用工厂化养殖,最好是能够自己配制饲料,这是很关键的,只有自己配置饲料,才能大大的减少饲料成本。而且甲鱼的饲料也比较的简单,保证充分的蛋白比例就可以了,使用玉米、蔬菜和鱼粉就可以制造。大规模养殖的话,可以购买造粒机来进行生产,虽然前提的投入会很多,但是回收成本的速度也会很快的。并且适当的补充一些矿物饲料,可以提升甲鱼的抵抗力。

8. 海水鱼工厂化养殖

工厂化水产养殖具体形式可分为: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全封闭循环水养殖、循环水水产育苗、水族及海洋馆工程。具有科技含量高、投入高、产出高的特点,被视为现代渔业的代表,也是目前世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方向。

1、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

适宜于水源水质较好、换水成本较低的地方。如森林地带中下游,靠近淡水河的地方,或是海岸的岬角地带。由于当地水源无工业污染,水质清澈纯净,微量元素丰富,水量及水质变化不大,可引用河水或海水作为水源,搭建钢结构防风棚,保持进水与排水同时进行,这种叫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亦可保持一定的换水率,增加循环水养殖系统设备对养殖水体进行循环处理,以便使水质变化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这样最有利于水产品的生长,这种形式被称作半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

2、全封闭循环水养殖

适用于优质水资源稀少的地方。如污染严重的城市郊区、海水或淡水河流被严重污染地区、内陆没有海水的地方,可实行全封闭循环水养殖,这种养殖模式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性小,系统稳定运行后可持续赢利,但前期土建及设备投入较高。养殖的品种较广,如半滑舌鳎、石斑鱼、南美白对虾、海马、大鲵、罗非鱼等。

3、循环水水产育苗

水产育苗作为水产养殖环节的第一环,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游的整个产业链的成败。因此,尽一切可能提高孵化率、减少畸胎及死胎十分重要。而经过系统设备处理后,稳定的水质对于提高育苗的孵化率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水族及海洋馆工程

水族及海洋馆工程一般都建在城市的繁华地带,自然不能有效利用边远地区的水源,因此,循环水处理成套系统便成了唯一的选择。它的原理同高密度工厂化水产养殖如出一辙。只是养殖密度较小,但却因为要达到较好的观赏效果,对水质的清澈度有更高的要求。

采用工厂化水产养殖可以避免受到环境的影响。循环水养殖方式可充分利用水资源,在水循环净化的过程中,水质清澈,氧气充足,提高了鱼类抵抗病害的能力,并且可适当增加养殖的密度,提高产量。在育苗中,使用工厂化水产养殖的方式,可提高幼苗的成活率。

9. 工厂化循环海水养殖设备

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二十八條。除了農業部有明確規定的條款以外,重點介紹一下以下幾條:

第三條,單位和個人使用全民所有(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的,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使用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的單位和個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五條,養殖證的發放堅持合理規劃、生態優先、尊重歷史、合法生產、保持穩定、促進發展的原則,應當滿足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等各項功能,服從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調度。

第七條,符合《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且不在《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寧市2019年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萬府辦〔2019〕14號)確定退出的整口池塘四至範圍內的水域、灘涂,可以依法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八條,在《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出臺前已經從事水產養殖活動的水域、灘涂,按本辦法第七條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或者由市農業農村局在徵求市相關部門意見後報市政府批準,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九條,屬地鎮(區)政府要加強檢查,指導水產養殖項目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環評手續。海水養殖用海面積300畝及以上的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執行《海南省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試行)》管理,連片聚集區養殖廢水實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設置統一排放口,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及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後,聚集區內單個項目由建設單位按規定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聚集區外養殖項目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取水設施的設置要合法、合規,不得破壞岸灘原貌,影響生態環境。

第十條,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由萬寧市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確認水域灘涂養殖權。

第十一條,養殖證申請人確定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由使用權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由發包方將水域、灘涂承包方案及承包水域、灘涂的詳細情況、承包合同等材料統一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再由承包方申請辦理養殖證。

(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用於養殖生產的,由承包方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十二條,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公民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域使用權證書;從事水庫水域增養殖的,需提供市水務部門等管理單位的承包合同書;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協議書(合同書)。

(四)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五)申請養殖的水域、灘涂界至圖三份。

(六)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市農業農村局應當在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將申請材料在水域、灘涂所在地的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不符合規定的,應在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五條,《水域灘涂養殖證》核準的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不應超過土地合同承包期限或海域使用權期限,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廠化及設施漁業養殖不超過15年;

(二)水庫養殖不超過5年;

(三)海、淡水池塘養殖不超過5年;

(四)淺海灘涂養殖不超過5年。

第十八條,養殖權轉讓和登記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依法轉讓養殖權的,應當持原養殖證,依照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在承包期內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不需要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申請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的,應當提交原養殖證和水域灘涂養殖權流轉合同等相關證明材。

因轉讓、互換以外的其他方式導致水域灘涂養殖權分立、合並的,應當持原養殖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向原發證登記機關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第二十三條,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屆滿,水域灘涂養殖權人依法繼續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應當在期限屆滿60日前,持養殖證向原發證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延展手續,並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因海洋功能區劃或水域灘涂養殖規劃調整不得從事養殖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限屆滿後不再辦理延展手續。

(一)在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用藥物的;

(二)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未建立或記錄內容不規範,且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三)在養殖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破壞生態環境和污染水體的;

(四)在養殖設施建設中影響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

(五)被執法監督機構立案查處或下達整改通知書,未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按養殖證的有關規定,合理利用水域、灘涂資源,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用藥,並自覺接受和配合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的檢查和監測。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水產養殖生產有關規定的,由市漁業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發證機關依法吊銷養殖證。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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