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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养殖前的准备工作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2-03 08:46   点击:135  编辑:admin   手机版

鹿养殖前的准备工作

鹿饲养管理的一般原则

2.1 应以青粗饲料为主,精料为辅。要定时定量饲喂。合理搭配饲料,力求饲料多样化.精料每天喂2~3次,青粗饲料尽量满足需要,每天喂4~5次,必要时可任其自由采食。一般先喂粗料后喂精料,并应根据不同的时期,给予不同数量的饲料。

2.2 调换饲料要逐渐进行,鹿在夏秋季节以青绿饲料为主,冬春季节则以贮备的粗饲料为主。更换饲料时,新换的饲料量要逐渐增加,不能突然全部换掉或喂的新饲料量过大。若突然改变饲料,会影响胃肠的正常生理功能,从而影响鹿的健康和生产性能。

2.3 公母鹿应分圈喂养,最好能坚持每天在圈内对鹿进行哄赶运动,饲料、饮水、鹿圈尽量要求干净卫生,发现疾病要及时治疗。应经常注意观察鹿的精神状态、吃食和反刍,鼻镜有无水珠,大小便是否正常等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医治和处理,有条件的应定期请兽医进行检疫。

2.4 要注意饮水,鹿在采食后需要饮水,水要清洁卫生,应当尽量为鹿创造随意饮水的条件,以便能喝到大量充足的饮水。

鹿的常用饲料

3.1 能量饲料:谷实类籽实及其加工副产品,淀粉质的块根茎及瓜类饲料,油脂类饲料。

3.2 蛋白质补充饲料:豆饼(粕),棉籽饼,大豆,动物性蛋白质鱼粉饲料。

3.3 青饲料:天然牧草、人工种植牧草、嫩枝树叶、蔬菜叶类等。

3.4 粗饲料:青干草、玉米秸、谷草、花生秧、豆秸、秕壳等。

3.5 青贮饲料:玉米青贮、胡萝卜青贮等。

3.6 矿物质饲料:食盐、骨粉、磷酸氢钙等。

3.7 饲料添加剂:中草药、维生素等。

公鹿的饲养技术

根据鹿在一年内不同生产时期的生理阶段特点,我们把出茸公鹿分成冬季恢复期、生茸前期、生茸期、生茸结束期、配种期5个生产时期。

4.1 冬季恢复期:要求迅速恢复公鹿的体况,增加体质,保证越冬。日粮应以粗饲料为主,精料为辅同时多增加些能量饲料,逐渐增加禾木科籽实饲料,使其保持在八成膘的中等体况。

4.2 生茸前期:日粮配制应是禾本科籽实类50%、豆科籽实类30%和糠麸类20%,而且此时给鹿增加精饲料是十分重要的,喂给优质的蛋白质饲料如鱼粉等来补充矿物质、微量元素,使鹿体达到九成膘情,为生茸期机体代谢打下基础。

4.3 生茸期:鹿茸由脱盘至锯茸结束约90d时间,是鹿体消化机能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的旺盛阶段,是全年生产中最关键的时期,为此,在日粮配合上应采取高能量、高蛋白、高投入的措施。日粮的配合比例应是:豆科籽实类50%,禾本科籽实类20%,糠麸类30%,多汁饲料及青粗饲料根据条件尽量多给些。每日喂精料3次,饮水充足。

4.4 生茸结束期:此期为避免出现骨质疏松,应注意补充钙、磷和微量元素,矿物质等。7~8月鹿吃青草、嫩树叶,一般不喂精料即可满足机体的维持需要。为控制9~10月的发情可由十成膘降为八成膘。

4.5 配种期:生产群公鹿即非种公鹿,在9~10月份发情闹圈,为减少公鹿的伤亡,要控制发情,多喂粗饲料、干草,少喂或不喂精料,同时还要适当的减少易促使发情的青饲料。膘情要控制在七成膘,使其发情能力减弱,缩短发情持续时间。但同时对个别弱鹿要补饲。而对于种用公鹿,因其在这一时期食欲急剧下降,体质下降,所以,这时应特别注意饲料的调制,设法增进鹿的食欲,选择适口性强,维生素含量丰富的块根多汁饲料,幼嫩的青绿饲料等。

养殖梅花鹿有补贴吗?

目前国家的补贴政策有奶牛良种补贴政策、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生猪保险政策、生猪良种繁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蛋鸡以奖代补政策。

作为养殖梅花鹿补贴,目前只见吉林省出台具体政策。据报载:梅花鹿作为吉林省最大的特产养殖种类,近几年,养殖数量大幅度减少甚或宰杀,这一现象引起了吉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吉林省在2009年及时出台了梅花鹿能繁母鹿补贴政策,该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中规定,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存栏的梅花鹿能繁母鹿给予补贴,每头每年补贴100元,省财政负担60%,市、县财政负担40%。(吉林现代牧业网)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梅花鹿养殖户必将起到重大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养鹿场(户)养鹿积极性,促进鹿业养殖更快发展。

目前国家的补贴政策有奶牛良种补贴政策、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生猪保险政策、生猪良种繁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蛋鸡以奖代补政策。

作为养殖梅花鹿补贴,目前只见吉林省出台具体政策。据报载:梅花鹿作为吉林省最大的特产养殖种类,近几年,养殖数量大幅度减少甚或宰杀,这一现象引起了吉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吉林省在2009年及时出台了梅花鹿能繁母鹿补贴政策,该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中规定,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存栏的梅花鹿能繁母鹿给予补贴,每头每年补贴100元,省财政负担60%,市、县财政负担40%。(吉林现代牧业网)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梅花鹿养殖户必将起到重大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养鹿场(户)养鹿积极性,促进鹿业养殖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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