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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养殖好项目(农业养殖项目怎么申报)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2-01 18:00   点击:191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农业养殖项目怎么申报

一、农民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1、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养殖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1、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不得占用一、二级基本农田,最好不占用耕地而尽量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复垦后使用)和空闲地等;

3、畜禽圈舍用地尽量不要硬化,如属占用耕地又确需硬化的,必须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交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

2. 农业养殖项目怎么申报资质

(一)申请条件

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

2、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3、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期限应在五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经管)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

如满足以上条件,可以自愿选择组织形式,可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

(二)申请流程

1、申请

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以下材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初审

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3、复审

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4、认定

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5、备案

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3. 养殖业申报项目怎么写

农村养殖场建设规模应该不能超过300平米,养殖场养殖的家畜家禽包括:鸡,鸭,鱼,猪,牛,羊,马,兔,狗,驴等,但是如果农村合作社开办大型养殖场或者畜牧业公司则另当别论,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农业局和畜牧局申请扩大养殖场面积范围并且经过国土局审批。

4. 农村养殖业项目资金申请

成立农村养殖公司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公司注册资金证明,养殖投资规模内容,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

5. 农业养殖项目申报资金模板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 农业养殖项目怎么申报的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  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7. 农业养殖项目怎么申报个税

办理养殖业营业执照不需交税。 要求:

1、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2、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8. 养殖项目申报流程

一、备案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资料审查。(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受理后将全部申请材料转送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核查备案。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除技术评审和企业整改时间外,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四、备案登记。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获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通过邮寄或现场发放畜禽养殖代码。

9. 养殖业申报程序

1、养殖场备案登记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要看当地政府的要求。

主要流程: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在日后检查问题时,也有据可依。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就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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