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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蜜蜂养殖(蜜蜂养殖企业)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2-13 13:10   点击:281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蜜蜂养殖企业

蜜蜂科技(全称:四川蜜蜂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为家居建材营销提供全新的营销解决方案,蜜蜂科技(Bee Tech)于2012年3月首次在业内提出先进的移动营销理念。其自主研发的Mic Pro产品展示软件(蜜蜂软件)是极其先进的移动营销软件,在国内行业中极具代表性。直观、易用、便携,为新时代的产品移动营销提供了合理的机会及得心应手的工具。蜜蜂科技于2011年9月由程序开发、3D设计、家居建材、产品营销等各行业的精英组建。

2. 蜜蜂养殖企业排名

中国十大蜂蜜品牌排行榜

1 汪氏蜜蜂园 (中国驰名商标,蜂产业领导品牌,江西名牌)

2 百花牌 (全国蜂产品龙头企业,北京名牌,中华老字号)

3 冠生园 (创建于1915年,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特大型集团)

4 蜂之语 (浙江名牌,浙江著名商标,浙江蜂之语蜂业集团)

5 老山牌 (江苏名牌,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 颐园牌 (蜂产品行业龙头企业,颐寿园(北京)蜂产品有限公司)

7 老蜂农 (江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老字号知名蜂蜜品牌)

8 宝生园牌 (中华老字号,广东名牌,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

9 天琪花 (南京天琪花蜂业酿造有限公司.知名蜂蜜品牌)

10 百春牌 (全国蜂产品龙头企业,安徽名牌,安徽省百春制药有限公司)

3. 蜜蜂养殖公司

简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蜜冠蜂业特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蜜蜂养殖土特产品蜂产品加工收购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崔成林

成立时间:2008-05-12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25000000028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区S302省道以东,四公里松山道以北

4. 蜜蜂养殖企业所得税

蜂蜜的成本费用要入账啊。计入产品成本,卖出时结转成本。

养蜂合作社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农村合作社的账务处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账的制度要求

1、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健全合作社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明确规定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理事、经理、会计人员的财务权限和职责,并经成员大会通过;

2、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基本要求,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制定财务流程;

3、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为每个成员分别建立成员账户,按照财会制度和章程的规定,登记记录成员盈余分配等权益变动和交易情况。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账前准备

1、搜集合作社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章程、股东名册、组织架构及人员名单、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以此确定该合作社的成立日期、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涉及的税种、发票的领购和纳税申报;成员往来、股金发放、盈余分配比例;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银行账号、户名等。

2、建立出资情况明细表。依据出资协议,现金出资的需开据现金收款收据,实物出资的需开据物资清单,确定数量、单价及入股出资金额,土地、技术等其他权利出资的需出据有关的协议,确定面积、价格及入股出资金额。

3、确定货币资金金额。整理现金收据、出资清单,得到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数额。

4、清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清单。整理固定资产清单,主要涉及名称、用途、启用日期、金额、所有权等;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关建设费用票据;建立生物资产台账,明确生产周期、种类、数量和用途等。

农村合作社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5. 蜜蜂养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养蜂,推动养蜂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普及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业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第五条 养蜂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蜂业行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指导和服务,提高养蜂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六条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宣传蜜蜂为农作物授粉的增产提质作用,积极推广蜜蜂授粉技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辖区内蜜粉源植物调查工作,制定蜜粉源植物的保护和利用措施。

第七条 种蜂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出售的种蜂应当附具检疫合格证明和种蜂合格证。

第八条 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免费领取《养蜂证》,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

《养蜂证》有效期三年,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

第九条 养蜂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生产。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养蜂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工作。

第十条 养蜂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所生产的蜂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养蜂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生产投入品,不得在蜂产品中添加任何物质。

第十一条 登记备案的养蜂者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及养蜂日志,载明以下内容:

(一)蜂群的品种、数量、来源;

(二)检疫、消毒情况;

(三)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剂量;

(四)蜂群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蜂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第十二条 养蜂者到达蜜粉源植物种植区放蜂时,应当告知周边3000米以内的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接到放蜂通知的组织和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告。在放蜂区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避免在盛花期施用农药。确需施用农药的,应当选用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品种。

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使用航空器喷施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作业5日前告知作业区及周边5000米以内的养蜂者,防止对蜜蜂造成危害。

养蜂者接到农药施用作业通知后应当相互告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养蜂者与蜂产品收购单位、个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实行蜂产品优质优价、公平交易,维护养蜂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转地放蜂

第十四条 主要蜜粉源地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蜂业行业协会,每年发布蜜粉源分布、放蜂场地、载蜂量等动态信息,公布联系电话,协助转地放蜂者安排放蜂场地。

第十五条 养蜂者应当持《养蜂证》到蜜粉源地的养蜂主管部门或蜂业行业协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

转地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1000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

转地放蜂者应当服从场地安排,不得强行争占场地,并遵守当地习俗。

第十六条 转地放蜂者不得进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依法确立的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及种蜂场的种蜂隔离交尾场等区域放蜂。

第十七条 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偷蜂、毒害蜂群等破坏养蜂案件、涉蜂运输事故以及有关纠纷,必要时可以应当事人请求或司法机关要求,组织进行蜜蜂损失技术鉴定,出具技术鉴定书。

第十八条 除国家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养蜂者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章 蜂群疫病防控

第十九条 蜂群自原驻地和最远蜜粉源地起运前,养蜂者应当提前3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起运。

第二十条 养蜂者发现蜂群患有列入检疫对象的蜂病时,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就地隔离防治,避免疫情扩散。

未经治愈的蜂群,禁止转地、出售和生产蜂产品。

第二十一条 养蜂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兽药,严格控制使用剂量,执行休药期制度。

第二十二条 巢础等养蜂机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禁止使用对蜂群有害和污染蜂产品的材料制作养蜂器具,或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任何药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蜂产品,是指蜂群生产的未经加工的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蜂毒、蜂蜡、蜂幼虫、蜂蛹等。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6. 蜜蜂养殖企业需支付的开办费

《蜜蜂报》是由云南出版集团公司的晨光出版社和云南省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创办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主要面向云南省的小学生。

听妈妈说,在她小时候就读过《蜜蜂报》。《蜜蜂报》是云南省少先队的队报,它曾伴随着几代人成长。学生们可以从报纸中了解到全国、全省少先队活动的情况,是同学们开阔视野的一扇窗子。

一个人的成长史就是他的阅读史。真希望我能通过阅读《蜜蜂报》等学生报纸,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家长评语:能清楚地写出自己查阅资料的收获,妈妈会鼓励并支。

7. 蜜蜂养殖企业名字

中华蜜蜂、意大利蜜蜂、赤特姬蜂、大蜜蜂、黑色大蜜蜂、小蜜蜂、黑小蜜蜂、无刺蜂、黄纹无刺蜂、切叶蜂、蓝彩带蜂、齿彩带蜂、黑足熊蜂、黑胸熊蜂、黄带熊蜂、角额壁蜂、凹唇壁蜂、叉壁蜂、紫壁蜂、和壮壁蜂、绿色无蛰蜂、黑地蜂、白带地蜂、黄胸木蜂、条蜂、侧特姬蜂、角特姬蜂、小特姬蜂、东方特姬蜂、乌苏里特姬蜂。

8. 蜜蜂养殖企业计划书

对于蜜蜂的饲喂来说,一般都是不提倡长期喂养的,只是一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连续饲喂,但是以蜜蜂恢复正常为准。

比如说奖励饲喂,如果是蜜蜂经过了越夏或者越冬,在我们按照计划需要提前秋繁或者春繁的时候,蜜蜂并没有从越夏或者越冬的过程中走出来,所以表现得不积极,这时候我们为了提高蜜蜂的积极性,通常采用奖励饲喂的方式,奖励的方式为一天饲喂一次,少量多次,连续奖励几天或者隔天奖励一次的方式,在蜜蜂正常采蜜以后就停止,一般来说,奖励饲喂不管是采用连续奖励还是隔天奖励,通常饲喂次数为3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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