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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养殖建设需办什么手续(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2-25 00:21   点击:29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

答案是: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二、养殖场注意事项

1、建设养殖场应该避开下列区域:工业污染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还应该远离城镇居民区、集贸市场、畜禽产品加工厂、交通要道等。

2、养殖场选址应该选择在排水良好、背风向阳、坡度稍缓、靠近水源、水量充足、电力充足可靠的区域。

3、畜禽舍应该建设在居民区下风或者偏风方向,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在下风方向

4、养殖场应该建设兽医室,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还应该配备污水污物处理设备设施。

5、建设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保证畜禽的相对安全。

二、耕地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一、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办养殖场的具体流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

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

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2)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

(3)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

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你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二、农民这几种情况下不能建设养殖场

1、很多地区都被划为禁养区,在禁养区不能建设养殖场。

2、在距离村庄、饮用水源等地点500米以内的地方,不能建设养殖场。

3、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不能建设养殖场。要想达到环评要求,建设成本会大大提高,很多想搞养殖的农民不一定有这么多成本。

4、建场后,未能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不能进行养殖。

三、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搞养殖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5、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四、2021年农村建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一、农村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

01土地的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0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0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04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05办理工商登记、办好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五、养殖业占地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在一般耕地内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根据国土资源法[2007]220号文的规定,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划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应经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疾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二、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他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国土资发[2009]27号文件规定,除了农业附属的用地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体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蓄禽舍,温室大棚,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   三、在一般耕地发展林果业或是塘底没有固化的水产养殖的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继续按农用地管理。

六、养殖用地如何申请备案?

一、农民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1、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养殖用地需办理什么手续?

1、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不得占用一、二级基本农田,最好不占用耕地而尽量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复垦后使用)和空闲地等;

3、畜禽圈舍用地尽量不要硬化,如属占用耕地又确需硬化的,必须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交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

七、自家耕地建养殖场需要办什么手续?

  现在自家的耕地里建设养殖场,首先需要提出申请,进行审批。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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