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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养殖规模标准(渔业养殖国家标准?)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2-25 01:38   点击:29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渔业养殖国家标准?

第二章 养 殖 业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

第十一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

第十三条 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第十四条 国家建设征收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第十七条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

第十九条 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第二十条 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二、养鱼规模要多大才算大?

5—15亩大小比较好

1、池塘形状一般为长方形,长宽比一般为2-4:1。

2、池塘的方向宜东西长、南北宽,山区建造养殖场,应根据地形选择背山向阳的位置。

3、成鱼池一般5-15亩,鱼种池一般2-5亩,鱼苗池一般1-2亩。

4、池塘的有效水深一般应达到1.5米以上。

5、池埂顶面一般要高出池中水面0.5米左右,池塘浅水区的水深应不低于0.8米,浅水池塘要保证有充足的水源,深水池塘的池深一般在3.0-4.5米。

三、如何划分水产养殖的规模?

一)海水养殖

1.陆域

海水池塘养殖:养殖水面20公顷(含)以上;

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20000立方米(含)以上。

2.开放性海域

深水网箱养殖:500口(含)以上(折算为40米周长数,610立方米/口);

普通网箱养殖:90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滩涂底播增养殖:200公顷(含)以上;

围栏养殖:养殖水面20公顷(含)以上。

3.封闭或半封闭海域

普通网箱养殖:54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100公顷(含)以上;

滩涂底播增养殖:150公顷(含)以上。

(二)淡水养殖

淡水池塘、山塘养殖:养殖水面40公顷(含)以上;

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10000立方米(含)以上;

普通网箱养殖:60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50公顷(含)以上。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水产养殖建设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满足现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二)控制区域水产养殖密度。为防控水产养殖自污染,深水网箱养殖占用海域面积应大于0.5公顷/口(折算为40米周长口数);封闭或半封闭海域内所有普通网箱养殖面积总和不超过海区宜养面积的10%;重点湖泊水库及河流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或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或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三)同一个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在不同的连片区域的养殖场,不累计计算养殖规模

四、养殖水产的占地面积?

.养殖水产的地面积养殖为5亩到一壹伍亩为最好英为好放治虫和病才能达到高产。

五、水产养殖证要什么亩?

一般来讲,不同类型的设施农业用地在面积规模的限制上也是有差异的。

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上,又以下规模限制要求:

(1)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业振兴,生猪和奶牛养殖不受15亩上限规定。

(2)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因此,只要在这个面积范围内,都是可以申请建设水面养殖场的。当然,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建设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设施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建好水产养殖场之后,需要登记备案,一般来讲可以到辖区动物防疫站或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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