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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养殖用地申请流程(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3-02-26 10:56   点击:11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步骤/方式1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步骤/方式2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

步骤/方式3

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步骤/方式4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二、养殖占用基本农田如何办手续?

在农村地区,种植业和养殖业为大多数的农民朋友提供了生活保障,也是农村最传统的两项经济来源,所以农民朋友基本上都是围绕它们开展赚钱项目。随着国家对农村各项政策的调整,对养殖用地也做了新的规定。那么在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建设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呢?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又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简单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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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关于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近年来国家对环保整治的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开展环境整治也对养殖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必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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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

1、用地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4、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5、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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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办养殖场申请流程

许多农民朋友有从事养殖的打算,但是如果想要在农村开展大批量养猪,还得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下面一起来看看,在农村办养殖场的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向村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那么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三、养殖用地如何申请?

养殖场用地申请流程:

        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

农业养殖用地申请流程:

        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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