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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肉牛,羊,鸡,鹅销售协议书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0-14 03:08   点击:124  编辑:元亚   手机版

合作经营肉牛,羊,鸡,鹅销售协议书

肉牛购销合同

XXX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XXX

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肉牛的商品生产,

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牛商品的需要,

根据商业

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

产品的名称和品种:肉牛。

2

产品的数量:每公斤计称。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面)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

产品的登记和质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

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

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e59b9ee7ad

2

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

1

、产品的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2

、货款结算办法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双方同意后亦可银行转账;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由甲方交货前协商。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

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贷款总值的

20%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

、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

总值的

10%

的补偿,

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

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延期付款的规定,

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

还应承担

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

、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

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

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25%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

如需方仍然需要的,

乙方应如数补交,

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0%

(由甲乙方商定)

的违约金;

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10%

1-20%

的幅度)付

违约金。

1

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

意接受,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2

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

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

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

乙方可以延迟交

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

如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

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

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或不也能适当履行合同的,

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

经有

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由忠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应提前通知对方,

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

人双方达成协议。

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

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第十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乙方:

XXX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养殖专业合作社风险承担协议怎么写

合伙协议(普通合伙)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六条 本合伙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普通合伙)

第四条 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合伙经营范围:(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合伙协议中的经营范围用语必须与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一致。制定合伙协议时,请删除括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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