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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部门(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0-30 00:16   点击:311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一)申请人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二)优先安排当地渔业生产者(三)有合理的养殖规划(四)申请水域没有任何争议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2 申请延期所需的证明文件(合同、司法判决书、仲裁文书等)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1 纸质 申请人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2. 畜牧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中心

1、主要负责公司指定区域的售后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跟踪;

2、熟悉养殖模式,了解养殖产品规格、投喂方式、用药方式等;

3、负责养殖户资料收集、养殖用药情况登记、案例收集;

4、掌握并了解疾病预防、及敌害生物的防治;

5、对所辖区域的养殖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养殖效果;

6、定期做技术案例及总结以推动技术发展。 任职要求:

1、水产养殖、畜牧兽医、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

2、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强,具有团队意识;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3.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是干嘛的

两个都赚钱也都有风险,水产养殖就怕水污染和鱼传染病,所以池塘都要消毒,找专家咨询科学养殖方法,就可以多赚。

畜牧养殖也有传染病防治,品种的优劣、以及预估当年的牛羊,鸡鸭等的价格波动,有抗风险能力。

所以两者都可以赚钱,靠当年价格波动小,不发生传染病,品种对市场不饱和就成功了。

4. 水产养殖服务公司

润丰。

因是水产品故有润字,丰字意为红红火火。

5. 水产养殖场

水产养殖业是利用适宜水域养殖水产经济动植物的生产事业。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从事水产养殖的时期较之采捕天然水产资源的捕捞业为晚。水产养殖业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人类影响及控制水域能力的增强。

按养殖水域,水产养殖可分为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浅海滩涂养殖;按养殖对象,可分为鱼类养殖、贝类养殖、虾类养殖、蟹类养殖、藻类栽培;按养殖方式,可分为精养、粗养、单养、混养、工厂化养殖以及静水式、流水式养殖。

6.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是向农民推广农业技术的,而农技站、农科站的主要职能是直接面向农民,负责一个地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指导农民生产,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农技站,农科站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公所一级的基层。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搞好主要农作物的栽培技术指导及各项增产技术措施的安排、督促落实;搞好中低产田改造、配方施肥、提高地力;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合理运用农业新技术;加强农技服务能力,积极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谋划策,为本镇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各村调查点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加强对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依照有关规定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检查监督本镇的林业采伐、运输和销售;严禁乱捕滥伐,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毁林案件;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林木病虫、鼠害调查防治和护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负责本镇绿化造林任务的规划设计并落实管护。

4、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镇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镇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指挥本镇防汛、抗灾工作;负责本镇境内的水土保持监督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负责本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勘测设计、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报表、检查观测记录等基础工作,建立小型水库工程技术档案;负责组织指导养殖户做好鱼苗、鱼种的生产和鱼药、鱼饲料及渔业水域的管理,协助渔政执法,以及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境内水生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

7.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我国在黄渤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设区域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还在重要渔港、边境水域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型江河,根据需要设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监督管理机构。从广义上来说,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也包括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执行具体的检查监督任务。  我国的渔政监督机构是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也有的地方把渔政归口于水产部门。  我国各地渔政的主要任务基本可以做以下列举: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监督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  

3、组织有关市、县监督管理省辖海域和内陆跨界渔业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4、监督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的落实;  

5、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  

6、对水生野生动物实施救助;  

7、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违法行为;  

8、指导、协调辖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  

9、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10、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管理渔业通讯;  

12、调查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经营范围

养殖业经营范围包括:

畜禽养殖以及产品销售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批发、零售预包装食、生产销售有机肥。

生产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销售广西三黄鸡、广西麻鸡父母代种鸡、种苗、生产种蛋。

养殖销售鸡和猪、销售饲料、销售机械、收购粮食、销售货物、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运输普通货物。

9. 水产养殖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

4.负责农业、畜牧、农机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5.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6.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7.承担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9.贯彻落实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11.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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