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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属于几级保护动物?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1-28 06:31   点击:117  编辑:admin   手机版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是犯法的,不过一般市场上卖的野鸡都是家养的,不是正宗的,再说卖真正野鸡也是犯法的。

《本草纲目》记载:野鸡补气血,食之令人聪慧,止泻痢,除久病及五脏。

经北京医科大学测定:它含有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28种之多,其中有多种是人体自身所无法合成的,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氨基酸模式。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是一些数量较少或已濒临灭绝的动物,共分为三个级别。没有特级保护动物,只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相关规定。

野鸡抗病力强,耐高温,抗寒冷,在炎热的夏季能耐32℃左右的高温,不怕雨淋,冬季能耐-35℃严寒,也不畏冷,能在雪地上行走,到处觅食,饮带冰碴的水,并能栖居过夜。

10月龄左右性成熟,公雉体重1.5kg左右,母雉体重1.0kg左右,公雉比母雉早熟1个月,雉鸡是杂食性鸡类,4~7月份为繁殖季节,公母雉鸡配种比例1:5~6为宜。

年均产蛋40枚左右,蛋重为26g左右,为橄榄色、褐色、土黄色或蓝色。雉鸡以植物性谷类饲料为主,配合鱼粉等动物性饲料而成的配合饲料,日平均采食50~60g,天刚亮和下午5~6点两次为采食高峰。

一般野山鸡的生命力都很旺盛,经常在地方跑来跑去,寻找一些喜欢吃的食物。看到野山鸡来来回回不停走动的话,可以给撒一些谷物或者小麦也行,只要能吃饱就行,野山鸡就能长得更好。撒的时候要有技巧,不要一下子将所有的食物放在一个地方,山鸡很快就会吃完,吃得过饱会影响消化,让不能很好的生长。最好在山鸡的四周都撒上食物,它们吃完一个地方的食物,就会到另外一个地方吃,适当的活动一下,对肠胃有很大的好处。

野鸡属于几级保护动物?

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鸡曾经被人们当作动物界的“人参”而大肆猎杀。所以在2008年的时候,野鸡成为了我国的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杀者都会受到法律处罚。 200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将野鸡(又叫雉鸡、环颈雉、七彩山鸡)列入了《 附件: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202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将野鸡(雉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拓展资料:

据说汉代吕太后名雉,为了避讳,汉高祖下令将雉鸡改为野鸡称呼。雉,也称“雉鸡”,通称“野鸡”。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又名山鸡(商名)、雉鸡。 雄雉重1~1.5千克,羽毛色彩鲜艳,尾羽40~50厘米,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雌雉重1千克左右,夹杂着黑栗及沙褐色,尾羽较短,一般不超过30厘米,无绿颈和白环。        

       

       

处罚说明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鸡曾经被人们当作动物界的“人参”而大肆猎杀。所以在2008年的时候,野鸡成为了我国的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杀者都会受到法律处罚。

200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将野鸡(又叫雉鸡、环颈雉、七彩山鸡)列入了《 附件: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202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将野鸡(雉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扩展资料:

据说汉代吕太后名雉,为了避讳,汉高祖下令将雉鸡改为野鸡称呼。雉,也称“雉鸡”,通称“野鸡”。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又名山鸡(商名)、雉鸡。

雄雉重1~1.5千克,羽毛色彩鲜艳,尾羽40~50厘米,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雌雉重1千克左右,夹杂着黑栗及沙褐色,尾羽较短,一般不超过30厘米,无绿颈和白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野鸡

野鸡不属于保护动物。

1、野鸡又名雉鸡、七彩锦鸡、山鸡等,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野鸡的羽毛别具特色,还可以制成羽毛扇、羽毛画、玩具等工艺品。

2、节日送野鸡是我国自古就有的传统,有表达吉祥如意和美好前程之意。同时还可制成漂亮又好卖的标本。

3、野鸡送人是高档礼品,待客是珍稀野味,还是英国皇室招待国家元首的保留菜肴。正因为如此,每年春节前后,市场上都掀起一股送野鸡的热潮。

扩展资料:

1、动物保护的核心内容是禁止虐待、残害、猎杀和捕食任何野生动物。保护濒危动物是一项耗资巨大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需要采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舆论的综合手段来完成。

2、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而且还可以使其他种类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很好的保护。

3、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濒危动物保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技术、设备和保护管理方法还很落后,需要从发达国家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需要向有关国家学习先进经验。

4、我国已建立了数百处濒危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使相当一部分濒危动物得到切实保护,野驴、野牛、亚洲象、白唇鹿、羚牛、马鹿、金丝猴、大鸨等的数量,已有明显增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保护动物   百度百科_野鸡

野鸡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拓展资料:

亦作“ 野鸡 ”。 

1.雉的别名。《史记・封禅书》:“野鸡夜g。” 裴 集解引 如淳 曰:“野鸡,雉也。” 宋 陆游 《杂题》诗之四:“黍醅新压野鸡肥,茆店酣歌送落晖。”《醒世姻缘传》第七一回:“野鸡戴着皮帽,还充得甚么鹰?”一说即为郊野所畜养的鸡。《广雅・释鸟》:“野鸡,雉也。” 王念孙 疏证:“谓之野雉者,野鄙所畜之鸡矣。”

2.指 汉 代 吕后 。 唐 刘知几 《史通・鉴识》:“案 弘 非 刘 氏,而窃养 汉 宫。时天下无主, 吕 宗称制,故借其岁月,寄以编年。而 野鸡 行事,自具《外戚》。” 浦起龙 通释引《史记・封禅书》 裴 集解所引 如淳 曰:“ 吕后 名 雉 ,故曰 野鸡 。”

3.泛指姬妾。 清 马銮 《虞姬》诗:“泉台犹著 楚 宫罗, 垓下 同歌不再歌。若问野鸡当日事,可怜当日愧颜多。”

4.星名。《晋书・天文志上》:“野鸡一星,主变怪,在军市中。”

5.指不合规章而经营的。 邹韬奋 《患难馀生记》第一章:“我立刻告辞,叫了一辆野鸡汽车,奔驰回寓。”

6.旧社会谓沿街拉客的游娼。 欧阳予倩 《车夫之家》:“你为甚么不叫你的女儿去当野鸡?你们都是班强盗,吃人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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