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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养殖项目(林下养殖项目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0-14 02:00   点击:130  编辑:常娇   手机版

1. 林下养殖项目需要什么手续

、养殖场备案登记,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设置了。主要流程: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个证明是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隔离场所和一些畜禽肉类加工和无害化处理工厂,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所颁发的许可凭证。养殖户要向当地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材料和现场审查,合格后会颁发。

3、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有很多养殖户证件不全就去申报,申报不成功也是有原因的,现在再想想以上的证件都有了么,如果没有,赶紧办理相应的手续,尽早的拿到养殖补贴

2. 林下种植养殖

可以。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科学经营林地,而在农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3. 林下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农民在林下搞养殖(蛋鸡),国家有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首先,在用地方面,政策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生产和管理设施、附属建筑物,视为农业用地,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其次,在用水方面,水利部门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用水免收地下水资源费;再次,在用电方面,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二、国家有专门的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4. 林下养殖项目需要什么手续和资质

首先,你需要根据你的养殖规模承包一块足够的场地(山林)。

2.

你需要具备一定养殖技术(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3.

你需要提供你的土地(山林)承包合同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登记以及《营业执照》

4.

取得农业管理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动物防疫合格证》、《环评许可》)

5. 林下养殖需要办什么手续

林下养殖几只鸡,鸭,不需要办证

6. 林下养殖项目需要什么手续吗

需要办理承包手续,原来的树木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不能砍伐,但是你可以搞林下种植或者养殖。

7. 林下养殖技术

林下养鸡 饲养管理 技术

1、饲养管理

在养殖过程中我们要全面的检查围栏,防止有漏洞,如果有漏洞的话要及时补修。即可避免鸡出逃,又能够防止鼠、蛇等敌害入侵危害鸡的生长。我们要注意控制好养殖密度,养殖不宜过密,要根据养殖规模及养殖环境等合理调整。通常一年可养两次左右,每次都应该将其全部出栏,防止商品价值下降。并且还要注意饲喂饲料,避免自然营养不足,导致鸡生长不良。

林下养鸡 饲养管理 技术

2、饲喂消毒

在养殖前期的时候,我们饲喂饲料时以全价饲料为主。因此自然营养的数量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的,所以要人工补充鸡生长所需的营养。在饲喂的时候要根据鸡的年龄、天气及场地情况等控制好饲喂频率。然后在养殖过程要注意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每天定期打扫鸡舍。每次出栏一批鸡之后都要对鸡舍及水食槽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工作。对于一些病鸡要隔离治疗,死鸡要远离鸡舍,保证养殖环境。

林下养鸡 饲养管理 技术

3、雏鸡驯养

在雏鸡投放前期的时候,要对雏鸡进行一下驯养工作。让鸡养成自由觅食与定时进食的习惯。在驯养的时候,可两个人一起进行,一个投喂饲料,一个在旁边对鸡进行驱赶。每次投喂的时候都要进行一次,每天投喂两次左右,然后训练大约1-2周,当大部分鸡养成习惯之后即可。当鸡生长至1个月后,便进入了育成期。育成期白天以自然饲料为主,晚上要适当补充人工饲料。

林下养鸡 饲养管理 技术

4、疾病防治

鸡的传染性疾病是非常多的,例如禽流感、鸡瘟等。疾病防治是我们在饲养管理中最需要重视的一项管理工作。我们要定期对鸡群进行免疫工作,增强鸡的抗病能力。然后定期进行驱虫,当接近流行病的日期时,要加强管理。比较严重的时候最好是不要放出鸡舍,然后对鸡舍周围几百米内全面的喷洒消毒剂,抑制病菌的传播。有病菌出现后要及时隔离病鸡,检查具体疾病,无治疗价值的要原因鸡舍做烧毁处理。

林下养鸡 饲养管理 技术

以上就是林下养鸡饲养管理技术的简单介绍了。虽然林下养鸡的经济效益比较高,但是也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饲养管理工作哦!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了,本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8. 林下养殖政府提供什么帮助

林下种植补贴可以去找林业局办理,比如发展林下经济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有问题都找林业局。林下经济补贴近几年支持力度较大,果树下养殖鸡鸭鹅,种植中药、种植蔬菜都是可以拿到补贴的。具体条件带上资料可以到当地林业局去咨询并申请办理。

9. 生态林下种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区划界定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三条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落实到现地,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清晰、数据准确。

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根据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效益,划分保护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保护等级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分为三级。

第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八条 国家级公益林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第九条 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应当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管护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管护协议约定的义务,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和管护人员的指导、服务和检查,并不断完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办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一条 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经批准征收、征用、占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由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核汇总并相应核减国家级公益林总量,财政部根据国家林业局审核结果相应核减下一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制定防控预案,实现减灾防灾。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由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由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编制的森林经营规划,应当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和经营作为重要内容。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将国家级公益林经营方向、经营模式、经营措施以及相关政策,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经营主体。

第十五条 对于国家级公益林地中的宜林地、疏林地,经营者应当结合实际,严格保护并积极采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人工造林等措施增加森林植被,提升生态功能。严禁采用炼山、全面整地等作业方式。

第十六条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因教学科研等确需采伐林木,或者发生较为严重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清理,以及人工林、母树林、种子园经营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前,应当组织森林经理学、生态学等领域林业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第十八条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其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应当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和《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09)相关标准,采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森林群落的作业方式。

(一)抚育间伐的,伐前林分郁闭度不得低于0.8,一次采伐蓄积强度不得大于15%,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

(二)更新采伐的,只允许采用择伐方式,采伐间隔期不得小于一个龄级期。

坡度25度以上的,采伐强度不得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15%,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坡度25度以下的,采伐强度不得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25%,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5。

(三)低效林改造的,以综合改造和补植改造方式为主,一次改造的蓄积强度不得大于20%。严禁对原生型低效林进行改造;禁止将国家级公益林改造为商品林。

(四)竹林可以进行择伐和疏伐,采伐量不得超过当年新竹量。

(五)因森林火灾、有害生物危害和其他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的国家级公益林,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受补偿主体可以清理死亡、受损林木,并于当年或者次年完成补植、补造。

第十九条 三级国家级公益林应当以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科学经营、合理利用。

第二十条 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二、三级国家级公益林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可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第四章 监测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的落界成图工作。应当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在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和更新中,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小班地块,做到落界准确规范、成果齐全。

第二十二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本底资源调查,调查间隔期为5年。

第二十三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年度变化情况调查。以年度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掌握国家级公益林地类、面积和森林质量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以及区划调整、动态变化、管护效果等情况。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定期定点生态状况监测。

第二十五条 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和定期核查。监测和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情况,核实认定国家级公益林的动态调整情况,监测、调查和评估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效果和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的变化。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及变化、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及其质量效益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资源档案

第二十七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以国家级公益林本底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建立国家级公益林资源档案,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级公益林资源档案包括:小班卡片(分户登记卡)、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统计表和图面资料、林权台帐、管护协议(或管护合同)等。

第二十八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组织建立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变化情况调查结果,及时更新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图成果、资源档案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将更新后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

第三十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情况、资源变化统计表、更新后的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一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国家级公益林破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事国家级公益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经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认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其保护、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10. 林下种养殖项目有哪些

林下经济是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具体你可以这么做:

1、林下食用菌(即菇类植物);

2、林下养鸡或者别的家禽类;

3、林下种植经济作物,如草莓等;

4、林下养兔等。林下可发展的经济产物比较多,你可以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环境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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