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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模式有哪些(我国水产养殖主要养殖模式)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2-04 06:48   点击:242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我国水产养殖主要养殖模式

工厂化水产养殖新模式?大力发展科技网箱养鱼,深海养鱼,减少污染!

2. 我国水产养殖种类

水产养殖业是利用适宜水域养殖水产经济动植物的生产事业。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从事水产养殖的时期较之采捕天然水产资源的捕捞业为晚。水产养殖业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人类影响及控制水域能力的增强。

按养殖水域,水产养殖可分为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浅海滩涂养殖;按养殖对象,可分为鱼类养殖、贝类养殖、虾类养殖、蟹类养殖、藻类栽培;按养殖方式,可分为精养、粗养、单养、混养、工厂化养殖以及静水式、流水式养殖。

3. 我国的水产养殖模式有哪些

有了解过一段时间,趣养鱼是互联网海鲜养殖的,线上购买,线下养殖销售

这个是一种新的农业养殖模式吧,最近几年出现的趣养鱼这种模式,互联网牧业养殖,模式挺新的。

趣养鱼是农业养殖的,生态海产养殖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 我国水产养殖主要养殖模式有哪些

水产养殖有哪些新模式。

1、稻渔种养结合

利用种养结合可以将光照、土壤及营养等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最大化。既能够保证水稻的优质,又能够提高水产品的品质。

2、智能渔场

进入5G时代,智能渔场的新启能够有效的减少人工成本,调节渔场的环境,控制温度、定期换水、投放饵料等,提高养殖效率。

3、休闲渔业

休闲鱼庄,可供人们垂钓、捕捉及喂食等娱乐活动。推动我国水产养殖的发展,将休闲与农业结合起来。

4、鱼菜共生

鱼菜共生主要是将蔬菜种植与养鱼结合在一起,鱼产生的排泄物可作为农家肥为蔬菜生长提供营养。而通过蔬菜净化过的水又可作为养殖水体供鱼生活。使其形成一个循环农业模式,并且环境污染也会减少,成本减低。

5. 水产养殖发展特点

海鲜水产储存可以有效的一直和减缓海鲜类酶的活性和微生物细菌生长,防止腐败和蜕变。

  可以较好地保持海鲜品原有新鲜风味、营养价值和外观质量。

  根据海鲜冷冻冷库内所冷冻贮藏保鲜的物品保鲜时间,从设备的耐受性考虑,海鲜冷冻冷库设计的温度一般是在-15~-60℃,国内的海鲜冷冻冷库设计温度一般是在-18~-23℃,但是针对不同的水产海鲜类温度也不同的。较为典型的就是金枪鱼海鲜冷冻冷库,其设计温度一般可达-60℃。

6. 中国水产养殖发展方向

工厂化水产养殖具体形式可分为: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全封闭循环水养殖、循环水水产育苗、水族及海洋馆工程。具有科技含量高、投入高、产出高的特点,被视为现代渔业的代表,也是目前世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方向。

1、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

适宜于水源水质较好、换水成本较低的地方。如森林地带中下游,靠近淡水河的地方,或是海岸的岬角地带。由于当地水源无工业污染,水质清澈纯净,微量元素丰富,水量及水质变化不大,可引用河水或海水作为水源,搭建钢结构防风棚,保持进水与排水同时进行,这种叫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亦可保持一定的换水率,增加循环水养殖系统设备对养殖水体进行循环处理,以便使水质变化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这样最有利于水产品的生长,这种形式被称作半流水式工厂化水产养殖。

2、全封闭循环水养殖

适用于优质水资源稀少的地方。如污染严重的城市郊区、海水或淡水河流被严重污染地区、内陆没有海水的地方,可实行全封闭循环水养殖,这种养殖模式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性小,系统稳定运行后可持续赢利,但前期土建及设备投入较高。养殖的品种较广,如半滑舌鳎、石斑鱼、南美白对虾、海马、大鲵、罗非鱼等。

3、循环水水产育苗

水产育苗作为水产养殖环节的第一环,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游的整个产业链的成败。因此,尽一切可能提高孵化率、减少畸胎及死胎十分重要。而经过系统设备处理后,稳定的水质对于提高育苗的孵化率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水族及海洋馆工程

水族及海洋馆工程一般都建在城市的繁华地带,自然不能有效利用边远地区的水源,因此,循环水处理成套系统便成了唯一的选择。它的原理同高密度工厂化水产养殖如出一辙。只是养殖密度较小,但却因为要达到较好的观赏效果,对水质的清澈度有更高的要求。

采用工厂化水产养殖可以避免受到环境的影响。循环水养殖方式可充分利用水资源,在水循环净化的过程中,水质清澈,氧气充足,提高了鱼类抵抗病害的能力,并且可适当增加养殖的密度,提高产量。在育苗中,使用工厂化水产养殖的方式,可提高幼苗的成活率。

7. 水产养殖概述

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二十八。除了農業部有明確規定的款以外,重點介紹一下以下幾:

第三,單位和個人使用全民所有(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的,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水域灘涂養殖證。使用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的單位和個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五,養殖證的發放堅持合理規劃、生態優先、尊重歷史、合法生產、保持穩定、促進發展的原則,應當滿足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等各項功能,服從防洪、生活及生產用水調度。

第七,符合《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且不在《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寧市2019年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萬府辦〔2019〕14號)確定退出的整口池塘四至範圍內的水域、灘涂,可以依法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八,在《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出臺前已經從事水產養殖活動的水域、灘涂,按本辦法第七直接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或者由市農業農村局在徵求市相關部門意見後報市政府批準,確定給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活動。

第九,屬地鎮(區)政府要加強檢查,指導水產養殖項目建設單位和個人依法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完善環評手續。海水養殖用海面積300畝及以上的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執行《海南省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試行)》管理,連片聚集區養殖廢水實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設置統一排放口,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及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後,聚集區內單個項目由建設單位按規定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聚集區外養殖項目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陸域水產養殖建設項目取水設施的設置要合法、合規,不得破壞岸灘原貌,影響生態環境。

第十,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由萬寧市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確認水域灘涂養殖權。

第十一,養殖證申請人確定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由使用權人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由發包方將水域、灘涂承包方案及承包水域、灘涂的詳細情況、承包合同等材料統一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再由承包方申請辦理養殖證。

(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用於養殖生產的,由承包方按本辦法向市農業農村局申請辦理養殖證。

第十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公民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域使用權證書;從事水庫水域增養殖的,需提供市水務部門等管理單位的承包合同書;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協議書(合同書)。

(四)從事海域灘涂增養殖的,需提供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從事陸域養殖的,需提供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五)申請養殖的水域、灘涂界至圖三份。

(六)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三,市農業農村局應當在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將申請材料在水域、灘涂所在地的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不符合規定的,應在書面審查和實地核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五,《水域灘涂養殖證》核準的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不應超過土地合同承包期限或海域使用權期限,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廠化及設施漁業養殖不超過15年;

(二)水庫養殖不超過5年;

(三)海、淡水池塘養殖不超過5年;

(四)淺海灘涂養殖不超過5年。

第十八,養殖權轉讓和登記

(一)屬於國家所有的水域灘涂,依法轉讓養殖權的,應當持原養殖證,依照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二)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水域、灘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於養殖生產的,在承包期內採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不需要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水域灘涂養殖權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申請重新辦理發證登記的,應當提交原養殖證和水域灘涂養殖權流轉合同等相關證明材。

因轉讓、互換以外的其他方式導致水域灘涂養殖權分立、合並的,應當持原養殖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向原發證登記機關重新辦理發證登記。

第二十三,水域灘涂養殖權期限屆滿,水域灘涂養殖權人依法繼續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應當在期限屆滿60日前,持養殖證向原發證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延展手續,並按本辦法第十二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因海洋功能區劃或水域灘涂養殖規劃調整不得從事養殖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限屆滿後不再辦理延展手續。

(一)在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用藥物的;

(二)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未建立或記錄內容不規範,且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三)在養殖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破壞生態環境和污染水體的;

(四)在養殖設施建設中影響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

(五)被執法監督機構立案查處或下達整改通知書,未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按養殖證的有關規定,合理利用水域、灘涂資源,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用藥,並自覺接受和配合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的檢查和監測。

第二十五,對違反水產養殖生產有關規定的,由市漁業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發證機關依法吊銷養殖證。

第二十八,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8. 我国水产养殖主要养殖模式是

第一种: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模式,沼气综合利用,开展沼渣、沼液生态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推行“猪-沼-果(菜、粮、桑、林)”等循环模式,形成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格局;或者将畜粪收集处理和有机肥加工。

    第二种:立体复合循环模式,如“桑枝条——黑木耳——水稻”循环模式,这种循环模式是利用修剪下来的桑枝条,磨成粉用作种植黑木耳的营养基,黑木耳生产结束后,菌渣作有机肥还田,培肥地力。实现“桑枝条—黑木耳—水稻”三大产业的良性循环。又可以充分利用冬闲田,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农田利用率,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为桑农、稻农增收的新渠道。

    第三种:种养共生生态循环模式,如“鱼藕共生”即“鳅、藕”、“甲鱼、菱”、“ 锦鲤、藕”等生态循环模式是一种在藕田里套养泥鳅、甲鱼等水产品的种养混作模式。泥鳅等吃食后产生的大量排泄物经分解、矿化后作为肥料供莲藕吸收利用,促进莲藕的生长,同时减少了水质恶化对泥鳅的造成的毒害,促使泥鳅健康快速生长。

    第四种:以秸秆为纽带的循环模式,秸秆还田模式的推广,能有效实现减少焚烧排放、增加农田肥力的生态循环目标。除此之为,以秸秆为纽带的农业循环模式还有多种,如围绕秸秆饲料、燃料、基料综合利用,构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秸秆-成型燃料-燃料-农户”、“秸秆-青贮饲料-养殖业”产业链。

9. 我国水产养殖主要养殖模式是什么

螺抗逆性强,疾病少,繁殖率高,对养殖场所要求不高,农 村许多平坦沟渠、水田泽地、池塘等都可放养;若是开阔的池塘, 水面上可种植红萍、水浮萍、水葫芦等遮阴,池中插上竹竿、木条等供螺栖息,既可收水上绿肥做饲料,又饲养螺增加收入。

(1) 池塘养殖。 要选择水源充足、管理方便,既有流水又无 污染的地方建专用螺池。池塘水面较宽,水质稳定,池塘培育螺生长快、产量高。池塘面积以1〜2亩为宜,水深50厘米左右, 养殖前先排干水,用石灰清除敌害,灌水7天,干涸1天再灌清 水并放螺。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150只,重量为400〜600克,可 套养鲢鳙鱼种5尾。 池塘内可种植大型水生植物为螺遮阴降温, 池底垫上10〜15厘米肥泥。

(2) 水沟养殖。培育田螺的水沟,一般宽100厘米、深50厘米。可利用闲散杂地挖沟养殖螺,也可利用瓜地、菜地及菜园的 浇水沟养螺。开好沟后,用栅栏把沟分成沟段,以方便管理。埂面可种植瓜、菜、果、草、豆等经济植物。

(3) 稻田养螺。在种植稻谷的同时养殖螺,不仅可以提高稻 谷产量,还可以获得大量优质的商品螺,并且投人少、效益高,是一条比较适合农村快速增收致富的好门路。稻田养螺,全年不干涸能保持湿润的稻田最适合螺类生活。 稻田的有机肥料和杂草,能供螺食用,在放养密度较大时,可补 充投喂人工饵料,在水稻的荫庇下,夏季能让螺安全渡过高温季节健康生长。 需要注意的是,稻田养螺尽量避免使用农药或者选 择使用高效低毒农药。

(4) 鱼螺混养。养殖螺可套养部分鲢鳙鱼种或采取螺、泥鳅 混养方式。也可与1龄草鱼混养,投喂草鱼的词料,经在底泥中 分解后,供作螺饵料来源。但不宜与大规格草鱼或青鱼混养,会导致螺类被吞食掉。

有时为提高名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可与其他鱼类或水生动物混养,把螺作为青鱼、龟、鳖的天然饵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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