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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要点)

来源:www.yangzhi8.com.cn   时间:2022-10-09 07:18   点击:184  编辑:李仪   手机版

1. 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要点

现在人工养殖黄鳝最好的方法就是网箱养殖,每亩水田可以下30个网箱,每个网箱的成本为50元,而每个网箱可以下苗10—15斤,到我们出售时,每口网箱的黄鳝大概在60斤左右。我们喂黄鳝的主要饲料如果选择蝇蛆,每增重1斤黄鳝需要蝇蛆4斤。从下苗到我们的黄鳝成熟出售需要蝇蛆200斤左右,培育1斤蛆的成本是3角。因此每口黄鳝网箱的成本为260元左右,而每口网箱喂养的黄鳝在年底出售收入为2400元左右,因此黄鳝养殖的利润每亩可以达到六万.可见网箱养殖黄鳝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场地的选址

为了保持黄鳝良好的生态环境,黄鳝养殖场地的选择很关键,应该选择向阳、通风、要有好的水源、水深应该在1m以上(注:超过1m均可,无上限)。

网箱的选择

制作网箱的网布应选择20目左右,网布材料以聚乙烯最好,并且网布必须用穿插编制的以免网孔被黄鳝胀开,使得黄鳝逃跑。黄鳝养殖比较好的网箱尺寸有两种规格,一种为长3m,宽2m,高1.2m,还有一种是长10m,宽1m,高1.2m。这个可以根据养殖场地,自由选取。网箱安放到池塘中主要有两种方式,水深在1m-1.5m采用固定式网箱,在2m以上采用浮式网箱。在1.5-2m就自由选择,这个要根据池塘水位的落差来确定,如果落差很大,最好就采用浮式网箱。在水中安放网箱的密度也是受水的深度影响的,水深在1-1.5m下放网箱的面积最好不差过池塘面积的1/3。如果水深在2m以上,可以占池塘面积的1/2。网箱的水下深度最多不超过50cm。

水草

黄鳝网箱养殖的水草可以选择水花生或水葫芦,相对而言水葫芦更好,如果当地温度太低无法培育出水葫芦或其它原因没有水葫芦,也可以用水花生养殖。野生的“水草”(水草即水花生或水葫芦)根系一般都不发达,我们需要把野生的“水草”自己培育一段时间使其根系发达已满足养殖黄鳝的需要,用磷肥可以使"水草"根系发达,用尿素可以使其枝叶繁茂("水草"根系发达的没有以上过程)。在网箱中铺设“水草”尽量铺满整个网箱,再对其杀虫、消毒。杀虫可以用晶体敌百虫,消毒可以用漂白粉。


2. 黄鳝网箱养殖方法

网箱面积以20平方米左右为佳,网长5m、宽4m、高1m,其水上部分为40cm,水下部分为60cm。网质要好,网眼要密,网条要紧,以防水鼠咬破而使黄鳝逃跑。网箱设置在水深0.8m以上的池塘中,新做的网箱放入水中应过35天待其散发出来的有害物质消失后才可放养鳝种。鳝种放养前几天应适当培育水质,使水色偏浓,透明度为15cm左右,这样可控制或减少池塘中的蚂螨对黄鳝的侵害。网箱可并排设置在池塘中,两排网箱中间搭竹架供人行走及投饲管理。网箱的设置面积不宜超过池塘总面积的50%,否则易引起水质恶化。网箱中放置水草,是水花生,其覆盖面积应占网箱面积的90-95%,为黄鳝的生长栖息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黄鳝因有相互残食的习性,故放养时以规格基本一致为宜。一般每平方米可放养鳝种20kg,每只网箱放养400kg。

黄鳝吃惯一种饲料后很难改变习惯再去吃另一种饲料,故应将其饲料固定几个品种,如蚯蚓、小鱼、蚌肉或动物内脏,以提高其生长速度。有条件时可投放活饵料,因其利用率高,不用清除残饵,对网箱污染少,有利于黄鳝的生长。

黄鳝网箱养殖最为关键的阶段是放养后一个月内。这一时期是黄鳝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性,适应新环境的过程。如果方法得当,鳝种成活率可达90%以上,方法不当则成活率有时在30%以下甚至全部死亡。这一个月是黄鳝网箱养殖成败的关键所在,除应做好鳝种的消毒和驯化外,还应有效地控制疾病的发生,具体方法是用水体强力消毒剂和生石灰交替消毒,杜绝病原体的产生。


3. 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要点是什么

黄鳝养殖

1、网箱制作

网箱用尼龙网片或铁丝网制作都可以。网箱长2米、宽2米、高0.6~1米、或长3米、宽1米、高0.6~1米。网箱有浮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养黄鳝多用敞口固定式网箱、在水位变动较大的水域也可用浮动式网箱。固定式网箱上口用竹子搭个框架撑起来、4个边都绑上1根粗壮的竹竿、下口4个角绑在竹竿上。

2、网箱放置

网上上口有盖,在盖的一个角上做一个活口,平时盖上。捞鳝鱼时从活口解开,伸进捞海捞捕。网箱可以放在池塘、河道、沟汊、港湾中,只要水没有被污染,夏季不会断水,有一定风浪但风浪不太大的地方就可以。放网箱时,要把网箱最宽的一面正对水流或正对经常刮的风向,4根粗竹竿打入底泥中,打入深度以网箱有10厘米露在水面上为宜。

3、放养时间

、河道、湖泊中的水比池塘水升温慢,华南地区2月中旬,华北、华东地区3月中下旬,东北地区还要晚一些,水温升到15℃时才放鳝种。网箱养鳝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100~150条,鳝种规格为每条40克。规格小的鳝种可以多放。鳝种放养前要消毒,用3%~4%食盐水浸泡10~15分钟。

4、喂食管理

饲养鳝种入箱后3天内不喂食,等它适应了新环境后再喂,每天傍晚喂1次,摄食旺季的7~9月份,上午9时增加喂食1次。饵料可以用、河道、湖泊里的小鱼虾,也可以自己养蚯蚓、螺、蝇蛆、黄粉虫等。投喂量每天为黄鳝总重量的4%~8%,具体喂量根据黄鳝的吃食情况而定。

5、日常巡查

巡查网箱养鳝每天都要巡查1~2次,提起四边网衣检查有没有破裂的地方,有没有网目被污物、藻类、苔衣堵塞。如发现网衣破裂,要及时修补或更换,网目堵塞可以把四边网衣提出水面,用高压水枪冲洗,或者用铁刷子刷一遍。

6、调节水位

保持水位恒定、河道湖泊等大的水体,每年受降水量的影响,水位变动很大,这对黄鳝的生长有害。我们可以在固定式网箱四周的粗竹竿上安上滑轮,可使网箱上、下移动。养殖期间要随着水位的变化不时地调整网箱位置,只要能使网箱上口高出水面10厘米就可以。活动式网箱能随水位变化而自动调节。


4. 黄鳝水箱养殖技术

答:

可以用网箱,水箱太小,不适合黄鳝养殖。

在野生环境中,黄鳝常栖居于浅水泥土,这是由于泥土能提供稳定的温热条件和黑暗的生活环境。在生产中,以竹筒、砖瓦、水草等作鱼巢代替泥土可以满足黄鳝的生活条件,进行无土养殖。相对有土养殖而言,黄鳝无土养殖具有建池成本低、观察管理方便、驯食配合饲料容易、有利于防治病虫害和效益较高等优点。目前无土养殖基本上采用流水养殖模式,但在水资源紧缺的地方,流水无土养殖模式又难以推广。黄鳝静水无土养殖却比流水无土养殖更容易推广。静水无土养殖节水节劳力,投资少,见效快,适应范围广,一般经过6~7个月的生产周期,鳝可增重3~5倍,现将黄鳝静水无土养殖的关键技术简要介绍如下。

水草放养合理投放水草可净化水质,使鳝池换水次数减少为每月1~2次,且能起到防暑降温、减少应激反应、提供鱼巢、防治病虫害等作用。常见的水草有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莲、细绿萍等。在不同季节要按比例合理搭配水草,夏天以水葫芦和水浮莲为主,春秋以水花生和细绿萍为主,冬天不留水草以防止黄鳝栖身水草下受冻。一般在鳝种放养前15天投放水草。投放前要用0.01%的高锰酸钾溶液对水草浸泡半小时进行消毒,水草种植面积不宜超过全池面积的2/3,至少要空出1/3渔池面积来设置食台和便于黄鳝活动。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将多余的水草捞出或将过长的水草刈割,并结合鳝池消毒在草上泼洒0.1×10-6的生石灰,防止水草病菌感染。

鱼巢设置各种管子、竹筒、砖瓦、废轮胎、水草、丝瓜络、棕片、聚乙烯网片等都可以作鱼巢。生产中一般用废旧自行车轮胎经高锰酸钾溶液消毒后作鳝巢效果比较好,轮胎置入水草下面,每个小池可放5~6个轮胎。也可用竹筒,两根竹筒为一排,每池设3~5排,每排间距0.3米左右。每排竹筒下垫砖头,使竹巢下面有较大空间,便于流水排污。为固定竹巢,最好在其洞口上方压放砖头,还起到遮光隐蔽作用。

避暑遮荫黄鳝静水无土养殖池较小(15~20平方米),水位浅(15~20厘米),在夏天水温极易超过30℃,因此对水池进行遮荫避暑措施必不可少。一般在池上搭架遮荫网,并在池边种植葡萄、丝瓜、南瓜等攀缘植物。但注意池水面要留有10%~30%的光线。气温超过30℃时,要加深池中水位,降低黄鳝密度,并缓缓注入新水(采用地下水调节渔池水温)。

水质调控

1.交叉消毒。水体每隔10~15天用生石灰0.1×10-6或1×10-6的漂白粉全池泼洒,交叉使用。北方水质偏碱,使用漂白粉的次数要少一些;南方水质偏酸,使用生石灰的次数可多些。

2.保持合适的水位。黄鳝吃食和呼吸需经常把头部伸出水面,为减少鳝体力的消耗,水位宜浅。但水位太浅,水温就变化快,黄鳝的活动空间又小,极不利于黄鳝的生长发育。因此一般水位为10~15厘米,气温高时可加深至25厘米。如果水草生长繁茂,每月换水1次即可,一般要根据水蒸发量及时补充清水。

3.保持生物多样性。鳝池要放养田螺、小杂鱼、泥鳅等来清除残饵以调节水质。但要注意这些生物应在量上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每平方米鳝池放养泥鳅不宜超过0.3公斤,泥鳅宜在黄鳝驯食配合饲料后放养,方可充分发挥泥鳅吃食黄鳝粪便等作用。放养蟾蜍对于防止黄鳝特有的梅花斑病有特效,一般每小池放1~2只即可。每平方米池放养田螺不宜超过0.25公斤。另外,还可在池中培育适量的绿藻等。

病虫害生态防治

1.调节水温。黄鳝生长的适宜温度为15~28℃,最佳摄食温度为23~26℃。当水温升高时,喜低温的病原体生长繁殖就受到抑制,会使一些病少发生,如水霉病、白点病;注意水温日温差不宜超过10℃,否则极易出现打印病。另外,调节水温到最佳温度,会促进黄鳝摄食,增强其体质。

2.调节密度。黄鳝放养密度应视鳝池大小、种苗规格、饲料和管理水平而定。规格一般以每尾15~20克为宜,每平方米放养80~150尾,放养密度为1.5~2公斤/平方米,一般不宜超过3公斤/平方米,要注意及时分池。

3.中草药防治。中草药防治的主要途径是在配合饲料中添加已经粉碎的中草药或泡制的中草药制剂,也可用中草药液全池泼洒或将新鲜中草药植物茎叶浸泡于鳝池中。目前已被证实对黄鳝有效的中草药有马齿苋、大黄、黄芪、五倍子、苦楝树及贯众、水辣蓼等。

4.杀灭寄生虫。黄鳝肠道寄生虫尤其是新棘虫、毛细线虫寄生率和寄生强度非常高,这也是黄鳝生长慢、免疫力下降的重要原因。所以利用野生鳝种养殖要“治病先治虫”,一旦驯食配合饲料成功,要立即着手杀灭寄生虫。

另外,如同有土养殖一样,静水无土养殖还要注意科学建池和及时脱碱、严格筛选鱼种、合理驯食配合饲料、加强鳝池日常管理等

仅供参考


5. 网箱黄鳝养殖技术难点

不可以。

鳝鱼是底层鱼,但是也不能够把网箱沉到底,因为沉到底部细菌等非常的多,对于鳝鱼经常会生病,所以不要沉底。

当然也不能够让网箱浮到水面上去,与底部要有一定的空间就可以了。所以鳝鱼相一般都是带坠的。

网箱养殖黄鳝网箱不用到底。

网上上口有盖,在盖的一个角上做一个活口,平时盖上。捞鳝鱼时从活口解开,伸进捞海捞捕。网箱可以放在池塘、河道、沟汊、港湾中,只要水没有被污染,夏季不会断水,有一定风浪但风浪不太大的地方就可以。放网箱时,要把网箱最宽的一面正对水流或正对经常刮的风向,4根粗竹竿打入底泥中,打入深度以网箱有10厘米露在水面上为宜。


6. 网箱养殖黄鳝怎样过冬

黄鳝冬天养的方法:

1.黄鳝喜欢吃鲜活的饵料,我们可以投喂富含蛋白质和脂肪的饲料,像蚯蚓。鲜鱼等,同时逐渐的增加喂食的次数,而且每次的投喂饲料量一定要充足。

2、网箱中养殖的黄鳝,里面没有泥土,四面如房子般透风,冬天它无处躲藏,扛不住寒冷,因此网箱中需要水草,长的好的水草就如棉被一样在冬天保护黄鳝不受冻。可以选择水生花,

3、在冬季的时候,黄鳝也会进行休眠,所以黄鳝只能依靠退化了的鳃和皮肤来呼吸水中的氧气,如果水质不好或者是水中缺氧,就会出现死亡的情况,所以在越冬的时候一定要支持较好的水质,经常注入新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4、如果是土池养的黄鳝,冬天降温黄鳝会停止摄食,开始钻入泥下20厘米-40厘米处进行冬眠。此时,要做好越冬防护工作。主要方法是排干池水,并始终保持土壤湿润及表面清洁。雨天要做好排水工作,不可使池中有积水等。在冬眠期间,鳝池内不可随意走动或堆积重物,以免压实地下孔道,造成通气堵塞,影响黄鳝的呼吸。


7. 网箱养殖黄鳝池塘里可以养什么鱼为好

  一般每平方米可放养鳝种20kg,每只网箱放养400kg。

  网箱面积以20平方米左右为佳,网长5m、宽4m、高1m,其水上部分为40cm,水下部分为60cm。网质要好,网眼要密,网条要紧,以防水鼠咬破而使黄鳝逃跑。网箱设置在水深0.8m以上的池塘中,新做的网箱放入水中应过35天待其散发出来的有害物质消失后才可放养鳝种。

  鳝种放养前几天应适当培育水质,使水色偏浓,透明度为15cm左右,这样可控制或减少池塘中的蚂螨对黄鳝的侵害。

  网箱可并排设置在池塘中,两排网箱中间搭竹架供人行走及投饲管理。网箱的设置面积不宜超过池塘总面积的50%,否则易引起水质恶化。网箱中放置水草,最好是水花生,其覆盖面积应占网箱面积的90-95%,为黄鳝的生长栖息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黄鳝因有相互残食的习性,故放养时以规格基本一致为宜。


8. 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要点视频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防城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防城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

本条例所称的防城江流域是指防城江干流、支流、水库、渠道等的集水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流域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收集处理、河面清洁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引导、鼓励村(居)民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等有关工作;

(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水源林营造、湿地保护、灌木植被和防护林的保护以及森林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及其运营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及其运营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海事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协调处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七条 建立完善防城江流域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一)各级河长在职责范围内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负责。上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流域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聘用河道护河员,承担河道的保洁清理、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人民政府设立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市、区具体分担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专项经费用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营、生态修复、河道清理、垃圾处理、聘用河道护河员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公益宣传,对损害水环境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逐步建立防城江流域视频监控体系,加强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情况监测,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城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危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流域内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设立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合理利用区。具体划定范围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禁止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

第十四条 下列区域应当列为重点保护区:

(一)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源头区以及水源涵养区;

(二)大、中型水库及其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第十五条 除重点保护区、沿江集镇以外,木头滩拦河坝上游流域下列范围内应当列为一般保护区:

(一)木头滩拦河坝上游干流及其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不少于二百米、支流及其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不少于一百米的陆域范围;

(二)小型水库及其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三)重点保护区水平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第十六条 沿江集镇、木头滩拦河坝下游至入海口部分区域划定为合理利用区。

第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洲滩保护、水土保持、水害治理、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等流域生态修复措施,提升河道引洪排涝、调蓄能力,改善水质,维持河流的生态流量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增强防城江流域生态功能。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护天然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营造水源涵养林等措施,严禁非法采伐水源涵养林,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按照规定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

第十九条 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维护防城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禁止擅自释放或者丢弃鳄鱼、巴西龟、食人鲳、雀鳝鱼、清道夫、埃及塘鲺等危害防城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外来物种。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在合理利用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农药;

(三)向水体排放含重金属、油类、酸碱类等有毒有害废液、废渣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工具、容器;

(四)在河道、河堤范围内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其他废物;

(五)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污水;

(六)在干流、支流、渠道等水体内进行养殖;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一般保护区内,除第二十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屠宰场及纺织品、肥料、日用化学品、化学药品、水泥、玻璃制造等对水体污染较大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

(三)非更新、非抚育采伐和其他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其他植被的行为;

(四)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

(五)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及其废物的存放场所和转运站;

(六)采选矿、采石;

(七)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

(八)在水库内进行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

(九)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堆肥场、垃圾焚烧炉等垃圾处理设施;

(十)在干流、支流从事漂流等水上娱乐活动;

(十一)在河堤、河滩、洲岛、水库消落区烧烤或者野炊;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在重点保护区,除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与水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或者设施,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现有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由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规划和鼓励措施,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树木。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

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防城江沿岸餐饮项目布局,逐步迁出或关闭在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已建成的餐饮经营项目。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污水直接倾倒或者排放。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防城江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集中处理城镇污水。

城镇排水、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有条件的城镇将其污水管网覆盖周边村庄。距离城镇排水设施较近、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应当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距离城镇较远、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应当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防止造成污染。

第二十六条 防城江流域内城乡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不得向污水管网以外排放污水。在雨污分流区域禁止雨污管网混接。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禁止工业企业在生产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禁止服务业经营者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经营性服务。

前款所称含磷洗涤用品,是指总磷酸盐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计)超过国家标准的洗涤用品。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防城江流域水体,干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二百米、支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一百米、水库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二百米的陆域范围内丢弃、倾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以及畜禽粪便等其他废物或者丢弃、掩埋动物尸体以及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

防城江干流、支流、水库、渠道的水面漂浮物、动物尸体和影响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水生植物由各级河长组织、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打捞。打捞的漂浮物、动物尸体和水生植物应当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药销售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林业科学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减轻农业、林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一条 防城江干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二百米、支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一百米、水库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二百米的陆域范围内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依法关闭或者搬迁。

前款规定的禁养区外延一千米范围内为畜禽养殖限养区。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新增养殖专业户。

流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密集的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养殖专业户应当自行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散养户应当建设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的畜禽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采取种植和养殖结合、粪肥还田等方式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产养殖饲料、药品使用的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水产养殖水水质进行监测。

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净化设施或者采取生态技术手段处理水产养殖排水,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不得直接排放。

第三十三条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合理利用区范围内禁止经营性采砂。因防洪吹填加固堤防和疏浚,整治河道、航道需要采砂的,不得超过该工程项目对应的开采量。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需要采砂的,应当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开采。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河道、水库消落区种植农作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农药,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的,由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的,由林业、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干流、支流、渠道等水体内养殖的;

(二)在水库内进行畜禽养殖或者网箱养殖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用材林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一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干流、支流从事漂流等水上娱乐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堤、河滩、洲岛、水库消落区烧烤或者野炊的,城市建成区内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城市建成区外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禁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限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在禁养区新增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在限养区新增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负有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河长制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发现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未达到水质控制目标,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现污染和破坏防城江流域水环境违法行为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四)截留、挪用水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9. 黄鳝的网箱养殖技术要点简介

网箱养殖鳝鱼技术在一些区域随着时间的流失逐渐形成规模,主要包括: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目前鳝鱼养殖最成熟的一点就是网箱养殖技术,比如以前的稻田养殖、水泥池养殖等慢慢退出。鳝鱼网箱技术虽已成规模,但是在实际生产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掉,最终会制约鳝鱼的发展。條萊垍頭


在一线从事鳝鱼养殖的过程中,为了从养殖者那里了解鳝鱼网箱养殖现状,我接触过许多鳝鱼养殖者,包括说真话的人、说假话的人和半真半假的人。其中愿意说出网箱养殖目前存在的几点问题与我探讨的人更是首屈一指。鳝鱼养殖行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萊垍頭條


下面针对鳝鱼网箱养殖技术作出一些概述,希望对推动鳝鱼养殖业的发展起到一些作用。萊垍頭條


鳝鱼网箱养殖技术包括:萊垍頭條


鳝鱼苗种、网箱规格、网箱密度、网箱内鳝鱼放养密度、水草、挂网方式以及水质管理、投喂技术、混养鱼种及比例、药物的使用等。條萊垍頭

这是几组鳝鱼网箱的模式,如下:垍頭條萊


鳝鱼苗种:目前鳝鱼苗子主要以野生为主,人工繁殖苗种供应量不多,有待突破。垍頭條萊


网箱规格:目前有4平方、5平方、6平方,其中以4平方的网箱为主。萊垍頭條


网箱密度:以4平方的网箱为例,一亩网箱放养15—20个为宜,网箱与网箱之间间隔不要太近,间隔0.5米为宜,行与行之间间隔2米以上为宜,以确保水体的流动性和网箱的通风性。萊垍頭條


网箱内鳝鱼放养密度:一般鳝鱼放养密度是一个平方放3斤到左右,大的多放小的少放,但是有不少养殖者认为反正要损苗的,多放点不至于取的时候会很少。据了 解江西这边放养密度最高一个平方达到5斤左右,甚至更高。密度过高,可引起鳝鱼的拥挤胁迫,造成肝脏、肠道等内脏器官的“排毒”障碍,进一步引发代谢障 碍。影响鳝鱼的吃食、生长、发病率等。萊垍頭條


水草:萊垍頭條


目前主要以水花生为主,很少用水葫芦的。水花生最主要的是虫的问题,危害水花生的害虫有两类:一类是近似于螨虫的害虫,另一类是昆虫类小虫。萊垍頭條

1、近似于螨虫的害虫。一般是在水花生的叶片上形成白点,最后导致水花生枯死。此类危害相对不多见,养殖者通常不需要进行预防,一旦发现,应及时的进行杀灭。萊垍頭條

2、昆虫类的小虫。危害水花生的速度非常快,从发现到大部分的水花生叶片被吃完,一般只需3-5天。养殖者一旦发现个别网箱内的水花生叶片出现大量空洞 时,要立即用药物进行杀灭,用喷雾器进行喷洒。喷洒时尽量不要喷洒到水里,以喷洒水花生叶片为准。该类虫害一般在每年8月份危害水花生,部分地区有所提 前,养殖者一定要提前发现,一旦发现此类虫害,最好在首次施药后,间隔20天左右再补喷一次,或在整个易发月份每隔20天左右施药一次。水花生的优点是不 易腐烂,即使烂也是叶子,不会败坏水质,食物浪费少,由于水花生根系发达,食物一般很少直接沉底。缺点是易生虫,开花老化。这都可以人为去控制。條萊垍頭


挂网方式:有竹棍直接插入的可用3年左右,有铁丝和部分竹棍相结合的可用5年左右。前者适用范围广,后者不适用于周围有水泥路的,针对有老鼠多的可以采取此方式,铁丝穿矿泉水瓶子效果更好。頭條萊垍


水质管理:萊垍頭條


水质管理分为网箱外和网箱内,这就像一个国和一个家,外面的水质好了,网箱内的水质才有保障。如何去调节水呢?我们都知道水是流动的,它是要经过很多次流 淌才能到达目的地的。那么可以说水是一种流动的“土壤”,是一种流动的“矿石”。看过林文辉老师的《池塘的那些事儿》的人大概知道,对生态具有重要影响的 水体重要属性包括:温度、盐度、pH值、pE(氧化还原电位)、碱度、硬度。其中,温度是地域太阳辐射属性,pE是生物活动的结果。PH值是受水体本身和 生物活动的双重影响。水的化学式是H2O,但是自然界水是千变万化的,主要由八大离子组成:钙、镁、钾、钠、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盐酸根。其中, 钙、镁、钾、钠属于阳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盐酸根、硫酸根属于阴离子,阳离子的当前量和阴离子的当前量之差,决定水中pH值,钙和镁决定水中的硬度, 碳酸根和碳酸氢根决定水的总碱度。可见,水不再是“看不见”的,我们要想调节好水,首先要知道他的一些属性才能更好的帮助我们去管理池塘的水质。萊垍頭條


投喂技术:萊垍頭條


投喂技术分为训食和日常投喂,训食训的好开口率高,至少产量不会很低。以前是通过动物性饵料和植物性饵料来投喂,产量不是很高,但是随着鳝鱼饲料的出现, 鳝鱼的产量明显增加了不少,但是饲料和鱼到底喂多少,比例是怎么的。很多人没有明确的数字,一般选择鳝鱼喜欢吃什么就喂什么,鱼和饲料的比例在5:1和 2.5:1之间,这样喂的话,鳝鱼的产量不是很高,鱼和饲料的比例控制在2:1到1.5:1为好。垍頭條萊


混养鱼种及比例:萊垍頭條


鳝鱼网箱养殖套养的鱼种主要是帮助调节水质,因为每一个池塘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没有固定的。在这里我给出一个参考的数据,主要放养花白鲢,黄颡鱼,草鱼, 银鲫等。花白鲢主要是为了调节水质,平衡藻相,花鲢一亩15个,一斤3个左右,白鲢50个,一斤3个左右。黄颡鱼一亩放100尾,以提高经济价值和减少鳝 鱼饵料的浪费为主。草鱼25尾,一斤3个左右,规格大的可以少放,主要是为了提高池塘的利用率。银鲫15尾,可以有效的杀灭水体中的蚂蟥,特别是隔年苗的 池塘。萊垍頭條


药物的使用:萊垍頭條


由于人工养殖鳝鱼,投喂量比较大,而大部分鳝鱼是野生的,在高密度养殖条件下鳝鱼的环境又会比较恶劣,细菌病毒繁殖较快。不管是从环境问题还是从鳝鱼体质 承受消化问题来看,都需要进行人为的去处理,这时候就需要借助药物来处理,怎么合理的去运用药物也是当前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在肝胆方面经常使用成分为葡 醛内酯和甜菜缄类比其他药物要好。頭條萊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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